 根据招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张家港市金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诚域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二次复审咨询服务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根据招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张家港市金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诚域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二次复审咨询服务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苏州天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江苏筠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报价(元) | 151624 | 153225.29 | 186433 | 
| 委托代理人 | 陆丽洁 | 李鹏飞 | 潘焱楠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 单位名称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 苏州天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委托代理人 | 陆丽洁 | 职员 | 3205821991******** | / | / | 
| 江苏筠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委托代理人 | 李鹏飞 | 副总监 | 3209231988******** | / | / | 
| 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委托代理人 | 潘焱楠 | 职员 | 3205821995******** | / | / | 
 2、拟确定中标人:苏州天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拟确定中标人:苏州天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3、公示期限: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3、公示期限: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次公示的拟确定中标候选人直接转为中标人且不再另行公告,同时签发中标通知书。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次公示的拟确定中标候选人直接转为中标人且不再另行公告,同时签发中标通知书。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标人:张家港市金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