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根据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市区城西十条道路照明工程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11、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江苏宇和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江苏兴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港城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 328.8177 331.8490 332.1573
项目负责人 仇丽秋 肖益兵 林海洋

1-11.1、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单位名称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江苏宇和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仇丽秋 项目经理
江苏兴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肖益兵 项目经理
张家港市港城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林海洋 项目经理

1-1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20年3月31日起,至 2020年4月2日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张家港市东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书面提交(或传真),提交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东路555号1007办公室(或者传真051256991655)。

1-1公示期满没有收到异议的,本次公示的拟确定中标候选人直接转为中标人且不再另行公告,同时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张家港市东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3月31日